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自114年10月23日至114年11月22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
2025.10.31 (五)00:00 ~ 2025.11.22 (五)23:59
全校公告
一、依教育部114年10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113939號函辦理。
二、為減輕畜牧場之廚餘清運負擔,請教職員工生落實惜食減量、剩食打包不浪費政策,並將廚餘瀝乾後再行倒入廚餘桶。
三、惠請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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