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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

校本部一般垃圾清運/資源回收作業方式及注意事項,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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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一般垃圾清運/資源回收作業方式及注意事項,請查照。

2024.04.08 (一)00:00 ~ 2024.06.30 (一)23:59
全校公告

 事務組 公告

受文者:全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113年4月9日

發文字號:逢總字第1130409121號

聯絡人及電話:陳亞男(分機:2338)

主旨:校本部一般垃圾清運/資源回收作業方式及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作業方式:

項目

區分

作業方式

時間

說明/路線

一般

垃圾

星期一

星期五

垃圾車載運

(不收巨型垃圾)

07:50

人言大樓東側→→科航館北側→→行政二館西側

(AM 07:50)    (AM 07:55)     (AM 08:10)

→→語文大樓西側→→理學大樓南側→→垃圾分類場

      (AM 08:15)      (AM 08:20)

14:00

行政二館西側→→→語文大樓西側→→→理學大樓南側

(pm14:00-05)   (pm14:07-12)   (pm14:14-16)

→→垃圾分類場

人言大樓東側→→→商學大樓北側→→→垃圾分類場

(pm14:25-30)   (pm14:32-35)

星期五

定點開放

(一般事業廢棄物)

14:00

16:00

資收場將由專人做垃圾分類查驗,並記錄備查

星期六、日

國定假日

不執行垃圾車載運及定點開放

巨型

垃圾

配合學年

度清潔日

定點載運

依公告日執行

配合學年度清潔日計畫辦理

二、注意事項:

(一)資源回收場於上表每周五「定點開放」時間之外,禁止自行棄置垃圾,以共同維護校園環境整潔。

(二)為有效管理「一般事業廢棄物」產出數量,垃圾丟棄應確實執行分類作業,如不符規定本組得予拒收,現場將由專人執行垃圾分類查驗,並記錄備查,敬請配合辦理。

(三)各單位購置設備之包裝材料(保麗龍、紙箱),應於安裝完畢後,請廠商自行攜離校園。

(四)各實驗室產出之化學藥品,請依環管中心規定辦理。

(五)廢棄砂石、泥塊等營建廢棄物,請自行洽商處理;另廠商施作後營建廢棄物, 請廠商自行攜離校園。

(六)各單位如有特殊清運需求,請洽總務處事務組承辦人陳亞男、分機2338。

正本:全校各單位

副本:總務處(事務組)